什么是艺术性?

个人对艺术界限的划分。

# 前言

现代社会有许多人不加区分地称赞一件事情为“艺术”。不加区别的对待忽略了艺术本身带有的荒诞性、严肃性。

本篇文章并不能作为某种权威分辨指南,而是为读者提供一种区分的参考。

# 艺术的基本特征

艺术本身有高低之分,各人有自己的评判。但是,艺术应该具备几个基本特征:1)不可理解性;2)作为事件或事物存在;3)可重复性。

# 不可理解性

如果你认为一个书籍/事件是具有艺术性的,它首先应该震撼你的心灵。它发生了,我内心受到无法言说的震撼。它萦绕在我的脑海,久久不能散去。一场真正的艺术,会让人的大脑停顿片刻——可能是第一眼看到,还是之后回顾时。这种停顿一般为大脑企图理解这件事物,但怎么也无法理解引起的。

单纯的画面堆积、情节描写无法构成真正的艺术。只有激起观看者的情感,才称得上艺术。纯粹的画面震撼或情节描写是不存在的,此类震撼往往带有某种说不清的情感。

例如,下图来自《星际穿越》,我只是感慨于画面如此宏伟、逼真,而从未激起所谓“人类多么渺小”这样的情感。这算不得艺术,因为它只是挑逗我的眼睛,而没有调动我内心的情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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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,下图来自《灿烂人生》。我似乎正被她注视着。其眼神如此纯粹,让我不得不停止一切行动,包括大脑。她本人的故事性和我自身的故事性交融在一起——似乎我有愧于她。本片段的不可理解性在于:我并不有愧于她,却感受到发自内心的愧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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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实体性

艺术不是哲学,不牵扯到任何概念相关的东西。

我们可以把一个片段或整体当作是艺术,但永远不能把一个东西的称谓当作艺术。《蒙娜丽莎的微笑》是公认的艺术,但我们绝不能把“蒙娜丽莎”这个名字当作是艺术。因为艺术只有在人心中有一个具体的实体才能被认真对待。我们谈艺术的时候,不是在做思想实验,假设这、假设那的。无论是绘画、影视,还是音乐、游戏,他们都需要观赏者受到震撼之后,才能被称为艺术。

Mona Lisa

如果有人和你说,“我认为《战争与和平》是无可争辩的艺术”,而 Ta 从未读过。在我看来,Ta 内心中并没有《战争与和平》的艺术/情感。艺术是切实的东西,而不是哲学那样依赖人思维结构的学问。无论是什么哲学(好的或坏的),也许告诉你要脚踏实地、Know Yourself、活在当下、结构,它们都拒绝了作为实体存在。

艺术和哲学的最大区别就是:艺术具有实体性,哲学没有。

# 可重复性

可重复性并不仅仅体现在感官体验(看得见、摸得着、听得见),它还包括人记忆加工后的作品。

用一个例子说明记忆加工后的作品。我发现了一场艺术,它已经作为实体在我的脑海中扎根。一段时间后,我忘记了它。后来,某一天我突然想起它,而这时它仍旧给我带来某种震撼。这种震撼也许没有初见时那样惊心动魄,而是以一种“它早已预见”的方式出现。

例如,我第一次读《地下室手记》时,也许仅仅感慨于其第一部分对我思想的颠覆。但是,当我突然发现自己居然像地下室人那样脆弱、敏感、不可捉摸时,我感受到艺术重复性的震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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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复的感官体验是你再看一遍电影、再读一遍书。如果那是真正的艺术,你印象中它的样子往往和第二次观赏时,有很大不同。

# 艺术的价值所在

艺术让人感到生命的无限可能性、让人生活得更为愉悦、让人能够认识到另一个人……

在我看来,艺术最大的价值在于:艺术不能帮助一个人走出困境,但可以引起观赏者的共鸣。

人与人之间有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(一般出于人的意识结构不同),但人和艺术之间是没有任何距离的。只要你受到艺术影响,它就永远是你的朋友——只不过你也许会抛弃它。艺术给许多心灵极端敏感的人提供了容身之所。人总有孤单的时候,艺术不会抛弃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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